108年度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08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納稅人依限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今年房屋稅繳款書將自4月25日起委託郵局陸續寄出,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已收到繳款書後不慎遺失,可以透過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以利繳納。

  地方稅務局說明,往年有許多民眾因住所地址變更未即時向該局申報,而遲遲無法收到稅單,致延誤繳納,因此特別呼籲納稅人,住所地址有變更時,請即時向該局所屬分局提出申請更址,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另為響應環保,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詢及繳稅,無須列印紙本繳款書;或可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如接獲房屋稅繳款書而有疑問時,歡迎利用電話向各分局承辦人員洽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4-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