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快截止了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99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臺北縣的納稅義務人若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請儘速利用該處電話語音專線8952-8555、稅捐服務網(http://www.tax.tpc.gov.tw)線上申請補發稅單、或就近到該處總處及所屬分處、鄉鎮市公所臨櫃申請補發。稅捐處服務中心除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外,另於地價稅繳納期間最後2天(11月29日、11月30日)實施延時補單至夜間7點之貼心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如以自動櫃員機、便利商店、電話語音轉帳、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等方式繳納99年地價稅者,繳納期限至12月2日(星期四)當日24時止,惟99年12月1日至99年12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逾12月2日以後繳納者,僅能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公民營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請於99年11月30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於繳納截止日供直接扣款。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如逾期繳納地價稅,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 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另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案件將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民眾如有任何地價稅疑問,請撥稅單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員查詢,或撥打該處服務電話8952-8625洽詢。
撰 稿 人:土地稅科 邱欣怡 電話:8952-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