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可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若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可繼續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房屋視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之稅率核課房屋稅,若於營業登記處所擺放網路拍賣之商品供消費者登門選購,或作營業倉庫使用等情形,此部分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04-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