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請注意!108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8年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截止,請尚未繳納的鄉親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本局表示,遺失或未收到牌照稅單之鄉親,可以電話(03-9325101轉140-149)、書面、傳真(03-9321614)或就近到本局、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為民服務中心、監理站服務櫃臺補發繳款書,居住在外縣市的鄉親也可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或監理站申請跨區補單。另為了響應無紙化政策,鄉親可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或車號+身分證統一編號至四大便利超商透過KIOSK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款單,並直接於便利商店櫃臺繳納(限2萬元以下),或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本局強調,今年繳稅方式更多元,為了鼓勵鄉親多多使用行動支付及網路查繳稅,還有辦理多項抽獎活動,相關活動請關注本局臉書粉絲專頁訊息。 本局提醒鄉親,如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另外,逾期未繳稅的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路邊停放)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也會按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請鄉親依限繳納,以免造成荷包損失。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0-149,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4-22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