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減稅大利多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08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今年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減輕家有幼兒、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家庭稅負,這些扣除額項目均無須納稅人舉證就可以扣除,減稅更有感。
      本局說明,調高四項扣除額後,年收入40.8萬元以下的單身族、81.6萬元以下的雙薪家庭、123.2萬元以下的4口之家(包含夫妻2人、5歲以下子女2人)及152萬元以下的5口之家(包含夫妻2人、5歲以下子女2人及身心障礙者1人),都可以不必繳稅。106及107年度免繳稅的所得標準比較如附表。
      另外,本局特別提醒,自107年度起個人獲配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其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應就「合併計稅」或「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擇一適用,如果選擇股利或盈餘分開計稅者,其股利或盈餘的金額不再納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捐贈列舉扣除額的上限。
      本局呼籲,今年計算應納稅額的方式因為法令修正的關係,由原來5式變為10式,相較以往年度計算更為繁雜,民眾可多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密碼」、「電子憑證」登入報稅軟體透過網路完成申報,系統會自動運算並選擇對納稅義務人最有利的計稅方式,除不受時間限制隨時可上傳申報資料外,更能免去人工計算的煩惱及溢(短)繳稅款的風險。如有任何申報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9-085188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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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8-04-22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