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罰則多留意,開車族輕鬆省荷包!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開車族,108年度使用牌照稅開徵了,請民眾自行檢視所有的車輛是否欠繳使用牌照稅、有無逾期驗車等情形,倘有前述情形者,請儘速至該局查詢補單或至各地監理機關辦理驗車及重新領牌手續,以免車輛行駛於公共道路被查獲時,除了須補繳牌照稅外,還要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或2倍以下的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除了請車主按時繳稅及定期驗車外,民眾同時擁有2部以上的車輛時,常誤以為車子是自己的,車牌互相移用沒有關係,其實各車輛的車牌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的牌照,均屬違規,會分別就民眾所有的2部車輛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呼籲民眾不可不慎!

    若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電話向該局詢問,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2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10。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及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及210。

更新日期:108-04-1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