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退稅迅速安全又簡便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故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在尚未至地政機關完成移轉登記前,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就可以書面向稅捐機關申請撤回,並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為加速退稅時效,申請退稅時一併提供存摺封面影本,退稅款可直接撥入存款帳戶,既迅速又簡便。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土地增值稅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更新日期:108-04-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