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將對菸酒廠商進行查核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為防止業者以不正當方法逃漏菸酒稅,將針對轄內菸酒製造商、經銷商、批發商及零售商進行查核,查核轄內是否有未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即產製出廠銷售,批發商及零售商銷售價格有無低於菸酒稅稅額等情事,以遏止品質低劣菸酒銷售及逃漏菸酒稅情形。

國稅局籲請廠商,如有逃漏情形,凡在未經調查或經人檢舉前,主動辦理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予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課游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分機300

更新日期:108-04-10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