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租稅規避事項應揭露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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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為獲取租稅利益,濫用法律形式,以非常規交易規避租稅構成要件,為租稅規避。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對租稅規避案件不得另課予逃漏稅捐之處罰,但納稅人如於申報或調查時,對重要事項隱匿或虛偽不實陳述或提供不實資料,致稅捐稽徵機關短漏核定稅捐,即可能受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如涉租稅規避事項,應確實填報聲明事項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免因逃漏稅捐而遭受處罰。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8-04-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