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全面清理欠稅,請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遭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已開始全面清理歷年欠稅,並積極辦理繳款書送達作業。民眾收到繳款書時,若對繳款書內容不清楚或有疑慮,可向繳款書上所留承辦人員電話詢問,並請於繳納期限內至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不含郵局)繳納,切莫不理會擱置一旁,因繳款書一經送達後,倘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納,除將加徵滯納金外,於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即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尚有欠稅的民眾,如還未收到繳款書,可向該局申請補發;如果民眾稅單送達地址有變更,也請主動向該局申請變更通訊地址。此外,繳款書經合法送達逾繳納期間未繳納,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為保障民眾權益,特此提醒民眾注意。

倘尚有任何問題,可利用總分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

更新日期:108-04-08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