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超商補單,以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也行!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以往牌照稅在超商補單,只能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但一般民眾在超商補單時,僅提供車號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即認為已繳牌照稅,全然不知所繳之費用係燃料使用費。為減少民眾誤繳或漏繳之問題,超商KIOSK多媒體事務機,已增設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認證機制以進行使用牌照稅補單繳稅服務,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服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今年開放使用牌照稅補單期間為108年3月27日至108年5月2日,民眾利用超商KIOSK多媒體事務機補單繳稅服務,除了既有之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認證外,亦可利用車號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認證機制進行補單,隨時補繳相當便利。
若有相關地方稅務問題,可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更新日期:108-04-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