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 沒收到稅單也能繳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108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目前繳款書已全部寄發,提醒民眾務必記得要在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開徵期間常有民眾因搬家或在外地工作,無法收到繳款書,使用牌照稅提供多元補發方式,除親自臨櫃辦理外,也可利用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專線(02)2745-5880或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轉2),另外推薦無需紙本也能繳稅的e化繳納方式:
1. 線上查繳稅:運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使用牌照稅查繳稅系統」,選擇繳納方式(如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晶片金融卡),即可線上繳稅。
2. 超商列印繳納單繳稅: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運用便利商店多媒體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後,查詢列印繳納單(小白單),可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3. e-mail傳送電子繳款書: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以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申辦,並提醒民眾要在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期開始適用;申請後將於每年開徵前以電子郵件傳送繳款書,不另寄送紙本繳款書。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3-29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