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提醒屋主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要主動申報 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處為健全稅籍、落實稽徵及維護租稅公平,今年自2月起至11月底止持續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以遏止逃漏稅捐。

  該處說明,今年的清查重點為民眾有無於房屋屋頂、陽台、防火巷或1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自住房屋有無出租、營業使用或空置未供實際居住,及適用原減免稅規定的房屋,其減免原因是否消滅等。一旦發現房屋有前述情形,將依規定辦理課稅。該處表示,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及使用情形變更,依稅法規定,均應在30日內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原符合減免稅房屋如減免原因消滅,亦同。稅捐處特別再提醒民眾,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務必於期限內申報,以免因發生漏稅情事而被補稅及裁罰。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房屋稅籍清查,除運用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查核外,如有必要也會派員至現場勘查,且清查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執行作業期間請民眾配合。

更新日期:108-03-27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