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請儘速兌領入袋為安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退稅支票提兌期間為一年,納稅義務人收到退稅支票時,請儘速向金融機構兌領,以免因遺失或逾兌領期限,致無法提兌。該局進一步說明,受退稅人如遺失已逾一年有效兌領期限之退稅支票,免辦理掛失止付手續,可直接向該局申請補發。
民眾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8-03-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