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來臺觀光旅客購物消費,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外籍旅客來臺購物消費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商家出售商品、提供服務也務必依規定主動開立發票交付消費者。&該局指出,外籍旅客如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之商店,購買退稅範圍內貨物,其含稅金額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並在30天內將貨物攜帶出境者,在出境時經海關審驗,可以申請退還購買貨物所支付之營業稅。若該商店另貼有經核准辦理現場退稅標誌(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且外籍旅客當日累計退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含稅購物金額約新臺幣21,000元)以下者,則可以選擇在該商店辦理現場小額退稅。申辦退稅時,除須出示入境證件正本外,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則為另一項應檢附之重要退稅憑證,故旅客消費購物時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除應就其短漏開銷售額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另處1倍至10倍罰鍰。如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該營業人將遭停止營業處分。&該局進一步說明,統一發票除了是主要的記帳憑證外,也是營業稅主要課稅依據,尤其我國營業稅採內含於應稅商品及勞務之定價中,倘消費者未於購物時索取統一發票,極易給予不肖業者逃漏稅捐之機會,進而影響稅捐稽徵之公平性。&該局呼籲,消費者請務必索取統一發票,除有機會兌中大獎1,000萬元,外籍旅客來臺觀光消費特定貨物出境時,還可以退還所支付之營業稅,別讓您的權益損失了。&(聯絡人:審查四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10)&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