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推動繳納證明e申請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基於節能減碳及推動繳納證明e化,自108年起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民眾如有需要繳納證明可利用網路、手機等方式提出申請,該處不再主動寄發紙本證明。

  該處表示,隨著網路及行動支付繳稅日益普及並為節能減紙,該處目前正推動電子化申辦繳納證明,民眾可免出門隨時利用手機、電腦進入該處網頁點選「申辦繳納證明e傳送」或以手機掃描定期開徵繳款書、宣導插條或轉帳繳納通知上「申請繳納證明QR-code」申辦,或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登錄之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也可以電話、傳真郵寄申請書及臨櫃方式向所轄分處申辦。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以銀行或郵局帳戶長期約定轉帳繳稅,或以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帳戶、電話語音、網際網路及行動支付APP等方式繳稅,因不再主動寄發紙本證明,如於繳稅後民眾有需要,可以上述方式申請,亦可於繳款後3-5日,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登錄之健保卡進入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申請電子傳送當期繳納證明。民眾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將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8-03-14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