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除藥品調劑免營業稅外,其他藥品貨物之銷售均應課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虎尾訊】虎尾稽徵所表示:健保特約藥局供應處方箋用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藥局毋須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但若向藥局購買一般成藥或非持處方箋購買時,如該藥局為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商號,該藥局必須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否則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將遭受處罰,嚴重者甚至停止其營業。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