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係之認定以9月22日為審核基準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該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如在9月22日尚未年滿20歲即為未成年,應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一處之限制;如在9月22日已年滿20歲當年則無受上述規定之限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審核基準日如符合特別稅率之土地,請把握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即9月22日)提出申請,可自當年起適用,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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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8-03-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