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宅從事網路拍賣,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仍可按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其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用地,亦准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03-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