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制優化方案讓綜合所得稅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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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不僅修正調高綜合所得稅4項扣除額,並將最高稅率自45%調降為40%,訂定個人居住者股利所得課稅新制,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該方案將標準扣除額調增至12萬(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調增至20萬、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增至20萬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調增至12萬,調增幅度33%~380%,減輕育兒、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家庭之負擔;個人居住者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上限為8萬元,或是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兩種方式擇優適用。
民眾如對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有任何疑問,歡迎多加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 綜所稅課錢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200

更新日期:108-03-04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