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土地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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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有民眾詢問,他的房屋及土地都信託給小孩,不知道信託後,是否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經信託後,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除須為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同一人),並符合委託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土地上之建築物屬委託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等要件,經審查核准,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反之,信託土地如為他益信託(即委託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該信託土地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所以信託土地如要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除地上建物無出租、無營業、符合委託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等要件外,最終仍要視該信託究為自益信託,或是他益信託。

更新日期:108-02-2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