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可申請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工業用地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之土地,可向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計徵地價稅,申請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1、建廠期間:檢附建造執照,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2、建廠完成後:應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及工廠登記證。
該局進一步表示,工業用地稅率應於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如未經申請核准,仍按一般用地累進稅率課徵,因此,呼籲工業用地之所有人儘速辦理,以免權益受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8-02-1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