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物販賣機功能如與抓娃娃機相同,須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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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抓娃娃機店興起,營業項目雖登記為選物販賣機,如具娛樂性之選物販賣機,係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仍應課徵娛樂稅。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都必須主動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違者可處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若有娛樂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分機174洽詢。


更新日期:108-01-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