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公共通行方可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接到民眾電話詢問,為什麼自家騎樓要課徵房屋稅但隔壁鄰居卻免稅?稅務局表示,騎樓之徵免稅,以是否供公共通行為必要條件,如有封閉圍用或供營業擺攤,則需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常有民眾認為騎樓為自家房屋一部分,可自由使用,而加裝鐵捲門、封閉圍用,或認為僅部分時間供營業擺攤使用,其餘時間仍供公共通行,但依規定,上述行為都已不符合騎樓供公共通行免徵房屋稅的條件,一經查獲將被取消免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自家騎樓原不符供公共通行使用被課徵房屋稅者,於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後,要記得儘速向稅務局申請免徵房屋稅,以保障權益。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1-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