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向地方稅務局詢問,如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應於土地現值申報書第9欄「□本筆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或□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請按自用住宅用稅率核課」方格內擇一打V,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土地謄本、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申明書及買賣契約書影本至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亦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網站進行網路申報。

  該局提醒,如果申報當時未註明,得於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再申請。如果是法院拍賣案件,則應於收到通知書後30日內,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本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01-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