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逾1年未兌領,需重新申請!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稅務局請民眾檢視手中持有的未兌領地方稅退稅支票,如為106年12月31日以前所開立之支票,因已逾1年兌領期限,請向該局重新申請!
稅務局表示,新竹市地方稅退稅支票逾期1年未兌領案件計有123件,金額12萬3,000元。為保障民眾權益,已於今(108)年1月25日起陸續寄發通知單,請民眾重新辦理退稅手續。
為節省支票兌領或託收程序,稅務局請民眾儘量辦理直撥退稅,民眾於收到通知單後,只要填妥本人銀行或郵局存款帳號後免貼郵票寄回,退稅款將直接撥入指定的帳戶,方便又快速。民眾如有其他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1-29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