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夯 租稅優惠不打折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為解決都市停車空間不足,促進資源合理有效利用,達到共享經濟效率,私人自有停車位利用網際網路媒合服務平臺,在閒置時間對外提供使用,合於限定時數內,原本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的租稅優惠仍不受影響。 財政部新頒函釋規定,每一個共享停車位透過媒合服務平臺在閒置時間提供不特定人使用,房屋稅以每月240小時為限,超過者當月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地價稅以每年2880小時為限,超過者當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或0800-000321洽詢。

更新日期:108-01-2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