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補徵稅單即將寄發,請多加利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安全又便利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補稅案件,即將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08年1月16日至108年1月25日。
      本局說明,經統計本局所轄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市)、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本次補稅案件共約10萬2千餘件,補稅金額達12億9千餘萬元,接獲繳款書之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現金連同繳款書至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漁會等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繳納外,亦可於繳納期間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或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詳細繳稅之操作方式,可參閱繳款書背面說明。
      本局進一步說明,本次繳稅管道新增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及銀行之APP(詳附表),請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線上完成繳稅,安全又便利,請民眾多加利用,相關說明可參閱本局網站「行動支付工具繳稅專區」。
      本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接獲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如對於核定或補稅內容有疑問者,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等單位查詢;如內容無誤者,請於繳納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因逾期繳稅,增加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負擔,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581

更新日期:108-01-07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