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辦理信託登記前須辦理查欠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9/01/07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成立,須由委託人移轉給受託人,雖然不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仍須備妥信託契約書先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信託登記。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更新日期:108-01-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