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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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扣繳單位應依法於規定期間向管轄稽徵機關申報憑單。 為避免人潮擁擠及節省等候時間,國稅局提醒扣繳單位,請儘早申報,並多加利用網際網路(網址:https://tax.nat.gov.tw)辦理申報,如有任何問題,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施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107-12-28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