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已土地交易把握最後申報期限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8年公告土地現值彰化縣平均調幅0.89%,107年底前已立契出售土地,要把握訂約後30天內申報期限,如果逾期申報,就要以108年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土地增值稅可能會較高。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土地增值稅的課稅稅基,出售土地須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移轉現值申報,申報人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天內申報,可按「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核稅;超過30天申報,就要改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更新日期:108-01-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