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李先生所有車輛車籍由苗栗縣移轉至臺中市並辦理牌照繳銷重領,特地向地方稅務局詢問,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同車主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欲以抵繳方式辦理需符合1.已繳清全年稅款辦理繳銷、重領牌照者。2.同日辦妥繳銷並立即重領牌照。3.辦理繳銷與重領牌照係同一輛車。4.繳銷與重領牌照車輛類別(稅率)相同。

  如有疑問,可以撥打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12-2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