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搭建棚架免徵房屋稅之規定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頂樓搭建棚架之目的倘僅供遮陽避雨,未設有門窗及牆壁,因未增加房屋 使用價值,故免徵其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如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民眾對於房屋頂樓搭建棚架倘仍有其他問題,可撥打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解答。

更新日期:107-12-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