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記得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已完成遺產稅繼承申報,為何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仍未變更?

該局表示,辦理遺產繼承,除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外,對於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印鑑證明等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捐機關申請納稅人名義變更。

該局更進一步說明,已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民眾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該局會依地政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變更。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2-1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