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遊戲咖啡店是否要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營業人提供營業場所及電腦設備供人使用,具有娛樂性質者,屬娛樂稅課稅範圍,應於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網路咖啡店提供場所及電腦設備供人使用網路遊戲並收取費用,因具有娛樂性質,係娛樂稅法規定「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課徵範圍,應代徵報繳娛樂稅。至於僅利用電腦資料庫或網路功能,提供消費者擷取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非具有娛樂性質者,則不屬娛樂稅課徵範圍。

  該局再次提醒營業人,如果提供營業場所及電腦設備供人使用網路遊戲,請記得要向營業處所轄區之地方稅務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以免被查獲遭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還有其他疑義或需要進一步了解,請多加利用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86969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12-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