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取得法拍土地再移轉時可能負擔高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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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時,係以拍定價額作為該次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而該次移轉現值即為拍定人再移轉時用以計算土地增值稅之前次移轉現值,所以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價額拍定取得之土地,嗣後移轉時因前次移轉現值低,漲價總數額即會提高,隱含高額土地增值稅之負擔。因此該局呼籲民眾,欲標購法拍土地時,宜先衡量,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2-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