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可申請約定「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e化時代,自即日起民眾可約定「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項作業目前僅限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且利用轉帳(含長期約定、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器列印繳費單繳稅之案件皆可辦理。民眾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網站,點選「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插入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成功之全民健康保險卡,再依畫面指示操作;或可至稅務局官網(http://www.tax.taichung.gov.tw)書表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或利用繳款書上印製之電子郵件信箱欄位,填妥彌封後寄回;此外,民眾也可親自至稅務局各分局全功能櫃檯,臨櫃填寫申請書交給櫃檯人員即可。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受理申請後會發送驗證信,請於7日內至電子郵件信箱點擊連結進行驗證,逾時將無法驗證且視同未完成申請。另本項作業需在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次期開始適用。

  納稅義務人如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12-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