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為減輕納稅義務人往返奔波報繳遺產稅或贈與稅,自107年11月1日起,對於被繼承人或贈與人的戶籍地在南區國稅局轄區且符合櫃檯化作業規定的簡易案件,所謂簡易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案件,遺產稅係申報遺產總額在2,500萬元以下,無申請扣除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涉及信託財產等案件;贈與稅係申報贈與總額在500萬元以下,贈與財產非未上市(櫃)投資公司股票或涉及信託財產等案件,如檢附之申報證明文件齊全,可就近向該局所轄任一分局及稽徵所跨區申辦,並提供立即審查及發證之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蔡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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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7-12-04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