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與料理米酒有何不同?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市面上所販售「米酒」及「料理米酒」究竟有什麼不一樣?本局表示,「米酒」及「料理米酒」之差異,可從酒精度、產製過程及包裝標示之不同來分別,且各屬不同酒類,所課徵之菸酒稅亦有不同。
      本局指出,依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米酒」是以米類為原料,採用酒麴或酵素,經液化、糖化、發酵及蒸餾而製成之蒸餾酒;「料理米酒」是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其成品酒之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20%,且包裝標示專供烹調用酒之字樣者。因此,「料理米酒」之酒精度不得超過20度,且包裝標示須有「專供烹調用酒」之字樣;至於「米酒」則無酒精度限制,但不得調和食用酒精。
      本局進一步指出,依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蒸餾酒類」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2.5元,「料理酒類」每公升徵收9元之菸酒稅。因此,本局特別呼籲,酒製造業者應確實依實際產製產品類別報繳菸酒稅,以建立酒品信譽及保障消費權益,始能贏得消費者的肯定與支持。民眾如對相關規定有疑義,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蘇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471

更新日期:107-11-30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