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星期一)繳納地價稅將加徵滯納金!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7年地價稅自11月1日開徵,只剩最後幾天了,市民朋友尚未繳納,請趕快把握最後期限儘速繳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便利市民繳納地價稅,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四大便利超商 (全家、萊爾富、統一、OK等超商;限額2萬元以下) 繳納現金,及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電話語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繳稅網站繳納外,更提供下列多元繳稅方式:

繳納方式

說     明

LINE Pay

一卡通

以自然人憑證登入本處行動支付網站(https://pay.kctax.gov.tw)進行繳稅。

線上查繳稅款

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備註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 gov.tw

臨櫃信用卡及4Pay繳稅

服務據點:本處12分處。

4Pay包含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Pay、台灣行動支付。

掃描QR-Code繳稅

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QR-Code繳稅。

四大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繳稅

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備註透過四大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小白單),直接至櫃臺繳納(限額2萬元)。

備註:健保卡需先至中央健保署網站申請網路服務註冊

   該處特別提醒市民朋友,地價稅繳納至11月30日,逾期繳納每逾2日即12月3日(星期一)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市民朋友請於12月2日(星期日)前利用24小時繳稅網站、自動櫃員機、四大便利超商等多元繳稅方式(除金融機構、本處12分處等臨櫃信用卡及4Pay繳稅配合上班日提供至11月30日)繳納107年地價稅,以免逾期未繳被加徵滯納金。

更新日期:107-11-27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