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票切勿揭下重用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8/11/26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在辦理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時,發現有民眾將印花稅票揭下重用,所謂揭下重用,就是將已貼用銷花之稅票撕下來貼在其他憑證上使用。該局呼籲民眾,如溢貼印花稅票時,可申請退稅,切勿自行揭下重用,若經查獲,除追繳所逃漏印花稅額外,另須按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更新日期:107-11-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