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暫時不使用記得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如暫不使用,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停駛期間的使用牌照稅就可不用繳納。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車主如因出國或其他原因暫時不用車輛,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停駛期間使用牌照稅將會停止計徵;但是,提醒您!恢復使用該車輛,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登記,再行駛公共道路,免得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7-11-2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