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者請預留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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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7 年地價稅開徵, 納期限自 繳 107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提醒有辦理約定轉帳納稅的民眾, 今年地價稅將會於 12 月 3 日由轉帳金融機構進行 款,請 扣 於 款期 扣 限前預留足額存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如因存款不足無法 款,該局將會 扣 另 行發單,不再作第 2 次 款,請於收到稅單後 速 納。 扣 儘 繳 如有其他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更新日期:107-11-2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