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載明收款金額簽收要貼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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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租賃契約並非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如果在租賃契約上註記收款金額簽收時,因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依銀錢收據金額按4‰稅率貼印花稅票。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1-0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