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堪使用請勿任意棄置!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民眾如果有不堪使用的車輛,切勿任意棄置路旁,記得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才會停徵。並不是破舊不堪使用的車子停在路邊,不予理會,就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車子停放道路兩旁,也是使用公共道路,如果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又停放路邊被查獲,除了補稅外並處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另外,若不堪使用的車輛,未定期檢驗被監理機關逾檢註銷,又隨意停放於公共道路旁,經查獲除補稅外,另處應納稅額2倍罰緩。因此,提醒各位民眾,車輛報廢、註銷,一定要去監理機關辦理,以免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