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地價稅何時開徵?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該局進一步指出,地價稅逾期繳稅,每超過2日按照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超過30日還不繳納,且未申請復查者,稅務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若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7-10-2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