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屋也要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有民眾詢問,為何只是簡單設置一個貨櫃屋做營業使用,還要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房屋是指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或附屬於應徵房屋稅房屋之其他建築物,因而增加該房屋價值者。故若以其他工具或材料將貨櫃屋定著於土地上,則該貨櫃屋仍為房屋稅課稅標的。若貨櫃屋做為住家使用,則可能因為房屋現值未達10萬2,000元,而得以免徵房屋稅;若作為營業使用,則無現值未達10萬2000元之免稅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

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7-10-0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