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可按較低的拍定價格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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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向法院標購拍賣之房屋,買受人應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按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課徵契稅,但取得房屋之拍定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者,可依拍定價格申報契稅。換句話說,拍定價格高於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的標準價格時,以評定標準價格申報契稅;但拍定價格較低時,則可按較低的拍定價格來申報繳納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0-0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