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收費停車場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上立體停車場房屋稅適用稅率,係依有無收費作區分。有收費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未收費者,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屬依停車場法規定經營之收費停車場,其管理室屬停車場管理作業需要,與停車場有不可分性,亦可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為辦公場所,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0-0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