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到所得核定退稅案件,將於107年9月28日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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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所轄中部5縣市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後到所得核定退稅共3千餘件,將自107年9月28日開始辦理退稅。納稅義務人只要在申報年度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者(含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親屬帳戶),退稅款將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未提供存款帳戶者,則另開立退稅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或以開立退稅憑單、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徵收科 陳芳婷  
電話:(04)2301-3274轉8314 

更新日期:107-09-27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